现将天津市文化艺术科研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2008年度申报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。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约为1.2—2.0万元,一般项目资助经费约为0.8—1.2万元。
2、申报项目所需要的各种材料,包括《天津市文化艺术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天津市艺术科学研究规划2008年度项目指南》、《天津市艺术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、评审书》(含项目设计论证活页)和《关于开展天津市艺术科研2008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》,均同时在天津文化信息网站发布(网址:http://www.tjwh.gov.cn)点击“文化动态”→“文化产业” →“科技前沿”栏目),需要者可直接从网上查询、下载。
3、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《项目指南》进行选题,严格按照《办法》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对申报项目进行填写。
4、申请评审书一式四份,A4打印纸正反面打印,于左侧装订成册(“项目设计论证”活页须单独装订),连同电子文件一并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。
5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8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